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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10年两次丢钱不寻常 绩溪文明大变样 作者: 江来国 文章来源:绩溪视窗 点击数: 10143 更新时间:2016/7/17 10:16:47
【绩溪视窗讯:江来国报道】“‘全心为民 百姓公仆’这幅锦旗送给绩溪县公安局特巡二中队,好,能表达我们全家的感激之情”。这是7月16日,绩溪县华阳镇风灵社区居民王有清在一家文化公司制作锦旗时说的一番话。
7月13日19时许,王有清从绩溪县城西区自己经营的店铺回老城区的丝厂宿舍。到家了,口袋一摸,了不得!4000元的现金没有了!“裸钱,骑着自行车,丢了。路途足有5华里有余,那一定没了。”她又想到10年前丢钱的经历,心里更不抱希望了。“报警也没用!”王有清痛心地数落着。 那一夜,王有清没有合过眼,想起了10年前丢钱的经历。那天,王有清上街购物,走进了商场,却忘带了放在自行车车篓里的钱包。她脑子“嗡”地一声,跑出来一看,车篓里的钱包不翼而飞了。包里也是4000多元的现金,还有有关证件。那个时候,这包里可是王有清的全部家底啊!王有清立即向公安报警,可至今还没有找到那个包的下落。 此后,王有清为了不再丢钱更慎重了。她为自己的裤子特制长而深的口袋,这样装钱就不易丢了。 这样一晃就是10年过去了。然而,这一次,王有清却一时麻痹,穿着平常的裤子,装着4000元现金,骑着自行车回家,没想到悲剧再次重演。 没有指望4000元现金失而复得的王有清一家,度过了难熬的一夜,第二天早上还在埋怨自己的王有清,8点多钟突然接到绩溪县公安局特巡大队二中队的电话,通知她到队里去认领昨晚丢失的现金。王有清一家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因为他们没有报警。 王有清夫妇来到特巡二中队,警方确认了丢失现金的相关信息后,将4000元现金如数归还了失主王有清。 原来,当天晚上,王有清在骑车回家的龙川大道铁路桥下,4000元现金从裤袋里划了出来。绩溪县泰昂电力员工朱志伟路过时,捡到了这一沓钞票。朱志伟二话没说,立马将现金送到到附近的绩溪县公安局,该局特巡大队二中队接待了拾金不昧的朱志伟。根据朱志伟提供的信息,大队领导指示特巡二中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他们调取了龙川大道和老城区的沿途摄像记录,确认失主就是丝厂宿舍区的王有清。当天,王有清夫妇,特地带着礼物来到绩溪县泰昂电力向朱志伟表示感谢,却被朱志伟和公司领导婉言谢绝了。 手捧着失而复得的现金,王有清感动得泪水模糊了眼睛。这真是,10年间,两次丢钱经历不寻常,绩溪文明大变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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