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视窗 网站二维码
绩溪电信
二十届三中全会
钱学森 绩溪视窗 新春走基层
榜样3 国家安全教育日 360行
当前位置: 绩溪视窗 > 文章详情

安徽绩溪:引入保函实现“保支”“惠企”双利好

作者: 周明助 文章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点击数: 17872 更新时间:2024/7/5 19:48:10

确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地落实,是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安徽省绩溪县人社局不断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方式,探索引入保函替代现金缴存方式,增强政策的灵活性,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又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实现“保支”与“惠企”双利好。

今年以来,绩溪县人社局利用住建、交通、水利等主管部门召开新中标项目约谈会的契机,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宣传,一次性告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办理流程,同时线上随时提供咨询服务。他们利用宣城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保证金线上申请、审批,让办事企业“少跑路”。

与此同时,绩溪县人社局探索引入保函替代现金缴存方式,鼓励使用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替代现金缴存工资保证金,积极探索引入担保公司保函,企业可自主选择缴存方式。今年以来,已有6个工程项目采用保函方式替代现金缴存保证金,替代金额超过204万元。

此外,绩溪县还实行差异化缴存工资保证金制度。对于获得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优秀建筑业企业称号及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A级的单位,免于存储保证金;对于一定时期内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且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的单位,降低保证金存储比例。今年以来,该县已为7个工程项目减免保证金125万余元。

 

版权所有 清凉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电话: 18956362188 13865632153 举报不良信息电话:17756398069
邮箱:zgwjxsc@163.com 地址:绩溪县城适之街老凤祥银楼二楼 皖ICP备15023562号 皖公网安备 341824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