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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网格化管控城区土地“三违”行为 作者: 周明助、张文忠 文章来源: 点击数: 9376 更新时间:2016/7/7 10:44:51
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城区建设用地的经济利益凸显,违法转让土地、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即“三违行为)时有发生,影响了城镇化建设的有序推进,从今年起,安徽省绩溪县正式施行“三违”行为网格化管理,着力控制“三违”行为,使城市面貌进一步改善。 该县制定了《关于印发绩溪县预防和制止“三违”行为网格化管理暂行办法》和《绩溪县“三违”处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擅自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或将集体土地倒卖、联建(出资入股、联营、置换)及受让土地用于本户建设等非法转让集体土地行为,均属预防和制止“三违”行为网络化管理范围。并将城区规划区划分10个网格,网格长由城区华阳镇联系村(社区)的领导干部担任,网格员县直相关部门和社区负责人担任。 县政府专门成立预防和制止“三违”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国土局结合机构改革,单独设立网格化办公室,负责网格化管理的日常事务,并抽调9名精干干部担任网格巡查信息员(生态工业园区网格由园区管委会抽调干部担任),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报告、制止和查处“三违”行为。同时进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普法效果,教育广大居民尊法、守法、用法,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为了进一步发挥效果,激发积极性,该县还建立了全民“三违”行为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三违”行为,如举报情况属实且相关部门尚未掌握的,给予第一举报人500元奖励。(周明助、张文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