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视窗 网站二维码
绩溪电信
二十届三中全会
钱学森 绩溪视窗 新春走基层
榜样3 国家安全教育日 360行
当前位置: 绩溪视窗 > 文章详情

安徽绩溪“三环相扣”推动生活垃圾分类

作者: 周明助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8395 更新时间:2023/10/24 19:22:27

    近年来,安徽省绩溪县不断探索垃圾分类“亭长制”管理模式,创新“生态美超市”前沿平台、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三环相扣”的有力举措,持续引领形成依法治理、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

    探索“亭长制”引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

    2020年,绩溪县按照“试点先行、总结经验、普及推广、全域覆盖”的工作思路,制定了《绩溪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在部分生活小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2021年,绩溪县探索实施了生活垃圾分类“亭长制”,明确每个垃圾分类亭由试点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总亭长”,具体负责人担任“亭长”,明确“亭管家”、指导监督员和志愿者,按照“管理员+指导监督员+收运分拣员+志愿者”的形式将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分组编配,在每个生活垃圾分类亭配置指导监督员、收运分拣员和志愿者各一名,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具体实施中,当地充分依托党员干部、群团组织、志愿者、环卫工人等力量,在每个垃圾分类投放亭开展桶前指导、分类宣传、监督检查等工作,重点对不按照分类要求投放垃圾的人员加以劝导,对分类不准确的加以指导。最后由亭长对分类亭的总体运行情况和分类效果负责,开展定时巡查。

    在“亭长制”管理新模式的示范引领下,城区吴家山小区、十亩园小区、扬之小学、星级以上宾馆以及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垃圾分类试点初显成效。2022年底,在原有试点小区基础上,按照“四分类”标准,逐步提标扩面,形成“以点带面抓示范、辐射带动促提升”的良好局面。

    目前,绩溪县已建成垃圾分类服务中心暨青少年垃圾分类实践教育基地1座、“互联网+”“物联网+”两网融合垃圾分类大数据系统1套、四分类垃圾分类亭5座、村级四分类亭80座,五联智能分类投放站和智能积分兑换机3套,并配备电动分类收集车、称重计量设备、分类垃圾桶、积分“绿卡”和带二维码垃圾袋等,基本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管理运行体系,相关管理制度逐步完善。

    “生态美超市”推动乡村生活垃圾分类

    2019 年10月下旬开始,绩溪县借鉴浙江省生态保护创新机制和安徽黄山市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做法,利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在宣城市率先创新性开展了“生态美超市”建设。

    “生态美超市”运营采取“积分换物”等方式,实行“会员制”和“积分制”,以户为单位办理“生态美超市”会员卡,为每户建立“绿色账户”作为辖区群众储蓄积分、兑换物品、参与生态文明实践活动及享受“生态红利”的凭证。村(居)民将日常生活产生的不易降解和处理、容易造成环境污染的生产生活垃圾,农药包装物等有害垃圾,兑换成相应积分,还有门前三包、志愿服务等行为也可作为加分项目换成积分,然后用积分即时换物。

目前,绩溪县已建成运营81个村(社区)“生态美超市”,全县11个乡镇实现全覆盖。截至2023年7月底,“生态美超市”全县参与兑换群众达4.45万余人次。

    “生态美超市”通过引导和鼓励村民用生活垃圾兑换日用品,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参与垃圾兑换的积极性,成为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有效处置的前沿的平台。在此基础上,以“生态美超市”为着力点,以“农村人居环境五年整治”提升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水平。

    补齐“短板”提升垃圾分类处置水平

    绩溪县目前生活垃圾每年已达到5万吨,城镇生活垃圾已达到2.5万吨。为了提升生活垃圾处置能力,绩溪县一方面加快城乡生活垃圾综合处理PPP项目建设,启动实施投生活垃圾转运焚烧处置配套项目——绩溪县大型生活垃圾中转站的建设,推进生活垃圾转运焚烧处理。2022年6月,绩溪县已按照垃圾焚烧设施区域共享的原则,南郊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面停止生活垃圾入场处置,县域原生生活垃圾全部集中转运至宣城瀚蓝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作无害化焚烧处理,实现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

    在此基础上,新建餐厨垃圾处理厂,解决餐馆垃圾回收难、餐厨垃圾回流餐桌等问题,让餐厨垃圾变肥料。目前,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正在进行项目设计,并根据设计成果组织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餐厨垃圾处理厂建成后将标志着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由传统卫生填埋向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利用迈出了更坚实步伐。
 

版权所有 清凉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电话: 18956362188 13865632153 举报不良信息电话:17756398069
邮箱:zgwjxsc@163.com 地址:绩溪县城适之街老凤祥银楼二楼 皖ICP备15023562号 皖公网安备 341824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