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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财政四举措贯彻落实国家降费减负政策

作者: 办公室 文章来源:绩溪视窗 点击数: 8960 更新时间:2019/7/29 17:40:0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落实降费政策的通知》(皖财综〔2019〕797号)精神,县财政局积极与相关收费部门沟通配合,坚决将国家相关降费减负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从源头控制收费项目。财政部门每次接到上级相关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文件,及时通过非税征管系统,将涉及到的收费项目进行冻结,从源头控制收费部门的收费。对违规征收的收费基金,严禁收缴入库,已入库的坚决清退。
    二是加强与收费部门沟通。财政部门在冻结相关收费项目的同时,及时将上级相关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文件转发给收费部门,并督促收费部门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到位。推动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实,提高各单位对收费收入、降费减负与财政票据管理的重视程度,促进各单位对非税收入综合管理能力的提高,夯实非税管理的基础。
    三是加强降费减负政策动态化、公示化管理。借助县政府门户网站,制作降费减负专栏,定期公布涉企收费清单,积极宣传国家和省降费政策,提 高社会知晓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四是强化监管。充分发挥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作用,通过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收缴收费基金;加强非税收入票据使用、核销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收费基金征缴情况,加强收费基金分析;要求各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或单位最主要位置主动公开执收的收费基金项目、依据和标准等。对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确保非税收入依法、依规、依标及时入库,推进国家各项降费减负优惠政策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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