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绩溪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任命宣誓仪式暨培训大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兰成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辛先海,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邵宗武出席会议,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程从文主持会议。
仪式上,兰成华宣读了人民陪审员任命文件,并现场向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人民陪审员张旭红代表全体陪审员作了任职表态发言。
陪审员代表张旭红领誓,全体陪审员进行了庄严宣誓。
辛先海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向新任人民陪审员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重要意义;二是正确处理陪审与本职工作、保障司法公正与遵守陪审纪律等关系;三是争当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心中有民的陪审员;四是充分发挥陪审的职能作用。最后,辛先海意味深长的说道:“人民陪审员作为不穿法袍的“法官”,既代表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又肩负着光荣而神圣的法律使命,希望人民陪审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你们光荣而艰巨的使命。”
兰成华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被任命的陪审员们表示热烈祝贺,并就人民陪审员今后履职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二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三是要加强合力,处理好陪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
任命仪式结束后,程从文以“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思维原则”为主题给陪审员上了岗前培训课。
绩溪法院通过举行新任职人民陪审员宣誓仪式及岗前培训,进一步增强了陪审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下一步陪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胡卓野)
(胡卓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