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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法官大山深处送文书

作者: 汪程贞 文章来源:绩溪视窗 点击数: 9196 更新时间:2019/5/31 11:06:48

    5月29日,绩溪法院潘法官等三人一行,翻山越岭,驱车近两个小时,终于将诉讼材料成功送达。
    该庭近日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方某与王某是多年老友。方某是一位独居老人,2015年,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方某借款3万元。借款到期后,王某未依约还款,方某经多次催讨未果后,便以王某未归还借款为由,向绩溪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方某未能提供王某的准确身份信息,与方某电话沟通,方某表示对法律诉讼方面不甚了解,且其本人也未委托律师为其代理案件,家住绩溪偏远山村荆州乡,现年事已高,疾病缠身,家庭也十分困难,来趟县城都需要向他人借路费。这次通话,法官并未得到有效信息,考虑到方某的特殊情况,根据其提供的一些信息,承办法官主动到公安机关对王某的身份信息进行查询,明确了王某的主体资格。考虑到方某身体不便,路途遥远,便驱车亲自将本案诉讼材料送至方某家中签收。
    方某家位于绩溪县荆州乡某偏远山村,经过多方打听、问路,法院干警一行终于找到她家。方某见到法官亲自登门,激动的不知如何是好,收到诉讼材料后,直夸承办法官司法为民。她告知法官,她借给王某的三万元钱是她的养老钱,现在她生活困难,没有资金来源,希望法院能尽快帮她讨要到借款。
    事情虽小,但是法官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对一些存在特殊情况的案件主动上门送达,并耐心答疑解惑,保障当事人权益,充分彰显了司法为民的精神。(汪程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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