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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法庭巧解“无声案”

作者: 胡小萍 文章来源:绩溪视窗 点击数: 9260 更新时间:2019/5/21 14:27:40

    5月20日,绩溪法院龙川法庭成功调解了首例双方当事人均为聋哑人的离婚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的要求,坚持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诉讼活动的原则,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几个小时。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因原告居住在外省,来回路途遥远且当事人都是聋哑人,为便利他们的诉讼,承办法官在案件受理后,于下午一点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鉴于双方都识字,承办法官先通过口头表达,然后再用文字的方式耐心地向双方释明相关权利义务,并详细询问了双方对于离婚、婚生女抚养以及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意见等,最后使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和平分手。
    聋哑人作为一类特殊的社会群体,理应受到社会更多的关心与尊重。本案在充分尊重和保障聋哑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了高效率的调解,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胡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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