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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法院“映山红”春季执行攻坚在行动 作者: 绩溪法院 文章来源:绩溪视窗 点击数: 9292 更新时间:2019/4/6 11:01:53
绩溪法院“映山红”春季执行攻坚在行动
宣城中院作出“映山红”春季执行攻坚行动部署后,绩溪法院立即行动,在对执行案件全面掌握及梳理的基础上,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周详的行动方案,迅速拉开了“映山红”春季执行攻坚行动的序幕。 在长安镇原旺川粮站,叶法官找到被执行人耿某。被执行人耿某因长期占据原旺川粮站土地及房屋,绩溪县粮食局多次上门催告,要求耿某搬出,耿某却置若罔闻。绩溪县粮食局起诉至绩溪法院,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绩溪法院向耿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多次做他工作,要求他自行腾退,但均遭到拒绝。因耿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绩溪法院依法拘留十五天。在板桥头乡长岭村委会,胡法官将执行款1400元交到了申请人倪某某的手中,一起兄弟间长达十八年的人格权纠纷案件在法院以及村干部的共同协调下顺利执行完毕。
法院执行局办公室,被执行人方某迫于当前执行的高压态势,在执行法官联系上他之后,主动前来处理两起执行案件,缴纳执行款项共计11650元。 经过全天的连续奋战,此次执行行动战果累累,截至晚上20时,共拘传失信被执行人5人,司法拘留1人,当场履行案件5件,和解1件,执结案件12件,执行到位金额235.04万元,1人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报财产被处以罚款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