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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诚感化促和解,巧化纠纷效果好 作者: 刘 园 文章来源:绩溪视窗 点击数: 9170 更新时间:2019/1/10 8:22:18
真诚感化促和解,巧化纠纷效果好 新年伊始,绩溪法院执行庭便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这是该院执行人员巧用执行方法化解纠纷的又一成功案例。 2018年10月15日,经申请人章某申请,绩溪法院受理申请章某与被执行人鲍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35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鲍某进行了线上网络查控和线下查找财产线索,并通知鲍某,要求其履行付款义务,鲍某表示其无还款能力,根据查控情况,仅在某行绩溪支行查到鲍某的600余元存款,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承办法官明确告知鲍某:如不按时履行付款义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其可以予以拘留、罚款、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黑名单”;如情节严重的,按法律规定可以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慑于法律威严,鲍某当即表达了愿意和解的意思,经联系,申请人章某同意进入和解程序。 2019年元旦假期刚过,承办法官即召集双方当事人,经过承办法官的苦心协调,历经5小时,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考虑到鲍某经济确实困难,主动放弃了部分执行款项,并愿意接受分期付款,同时约定了分期付款的时间、方式。被执行人表示,其一定会严格按照还款计划履行付款义务。双方当事人对我院执行法官表示了由衷的感激,认为执行法官在依法办案的同时,用真情感动了他们,也化解了他们之间的矛盾,是真正为民服务的好法官。 该起案件的圆满解决,是绩溪法院开展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的一个缩影,该院在执行攻坚过程中不仅注重执行方法,还注重执行处理方式,真正做到将执行惩戒与执行和解有机结合,有效化解执行难题,保障胜诉方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刘 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