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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国家宪法日 执行在行动 作者: 文章来源:绩溪视窗 点击数: 9283 更新时间:2018/12/5 8:28:55
12.4国家宪法日 执行在行动 12月4日,绩溪法院开展“国家宪法日”执行行动,邀请了县委政法委及执行联动单位对接法院执行联动的相关负责人走进该院执行工作指挥中心连线执行一线现场,让执行联动负责人更加直观的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为今后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打下牢固的基础。 该项行动由党组成员、副院长胡东陆督办,采用电子视频设备“单兵”全程直播,联动单位代表们应邀来到执行指挥中心远程视频连线执行一线,看到执行局三个小组分别在广西、浙江、绩溪开展行动。9:30,座标位于广西的执行小分队报告成功扣划了108100.45元;10:50座标位于浙江的执行小分队传来捷报,查封福特牌小型轿车一辆;同时,绩溪本土作战的执行人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在法警们的通力合作下,成功拘传了两名“老赖”,均与申请人当场达成执行和解。 连线结束后,绩溪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东陆、执行局长方优华和联动单位代表们召开了联动单位联席座谈会。胡东陆向代表们介绍了绩溪法院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重点介绍了“江淮风暴”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大家对绩溪法院勇于改革创新,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加强执行信息化与规范化建设,全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他们表示“借助这次与法官、干警零距离的接触机会,才发现执行工作这么难干,原来执行工作除了网络财产查询和控制,还需要去被执行人居住地,被执行人行踪还很难掌握,法院为了每一个案件都投入了大量财力、物力、人力,每结一案实属不易。今后要一如既往地关心、帮助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推动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同时,代表们提了不少具有建设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方伟军强调,执行联动机制要充分运用,在党委的领导,协调解决人民法院在各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 要健全执行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真正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各执行联动成员单位要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要善于运用宣传手段形成对严重失信行为的舆论压力和道德约束,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执行难”,理性看待“执行不能”,推动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执行、关注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 胡东陆表示,绩溪法院将继续发挥好攻坚“执行难”的主力军作用,补足短板,依托执行联动机制,切实提高执行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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