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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法院率先落实“约见值班律师”制度

作者: 周 惠 文章来源:绩溪视窗 点击数: 9384 更新时间:2018/11/9 16:03:04

绩溪法院率先落实“约见值班律师”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新修正版于20181026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绩溪法院刑事审判庭分管领导及时下达组织学习的通知,并要求刑庭立即对法律文书的条文及时更新,确保文书适用法条准确,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准确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刑庭及时修改了包括出庭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文书样式,对照调整适用法条条款,避免出现条款与内容不一致的情形。

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正,增加了约见值班律师制度、速裁程序,进一步强化对被告人合法权益保障的力度和提高刑事审判质效。刑庭及时在被告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一栏中新增“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在送达起诉书时告知其相关权利,针对需要约见值班律师的当事人,帮助引导其约见值班律师。权利义务告知书中还新增告知速裁程序内容,对检察院建议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送达起诉书时向其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处罚法律规定以及速裁程序的相关内容,确保当事人真实自愿出具《认罪认罚具结书》并接受速裁程序审理。

绩溪法院刑庭时刻关注法律的修订,及时更新并运用于司法实践,确保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能够及时行使,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周 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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