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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洗稿”,呵护原创火花 作者: 刘振 文章来源:安徽日报 点击数: 10037 更新时间:2018/7/24 11:40:46
日前,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启动“剑网2018”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自媒体“洗稿”和短视频侵权行为——严打“洗稿”,呵护原创火花刘振 “剑网”所指,是网络侵权重灾区。 近年来,自媒体蔚然成风,发展势头迅猛,部分自媒体为快速推出爆款文章,不惜“移花接木”:将别人原创作品通过同义词替代、语序调整、引用类似材料等方式改头换面,“洗”成之文看似与原作区别不小,实则是抄袭。异军突起的短视频领域,同样频现“剪刀手”。原创影视剧被截成成百上千个碎片,散播到其它视频平台;将他人的作品随意剪辑后标榜“原创”重新上传,实则是“伪原创”。 与之前搬运工式的抄袭相比,“洗稿”、短视频拼接无疑更隐蔽,却更为人不齿。业内人士透露,一些所谓的“矩阵”公众号背后,实际上存在“洗稿工厂”。概言之,这些游走在灰色地带的行为已经形成流水线作业,越来越产业化、规模化,这显然戕害原创精神,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容忍‘洗稿’,放任‘洗稿’者赚大钱,谁还安心从事原创? ” “洗稿”、短视频侵权大行其道,与一些人缺乏知识产权意识有关,但最重要的原因是在目前情况下,维权难度大、成本高。著作权法规定,法律只保护具体表达的内容,而不保护内容背后的创意、思想、方法等,导致改头换面抄袭他人思想的行为很难被认定为侵权。现实中,原创者与侵权者频发口水战,彼此激烈争辩,粉丝摇旗呐喊,但往往不了了之,令人为之气馁。 著作权法对相关侵权的制约乏力,促使人们对互联网的基本属性有所反思:便利、免费、共享并不是互联网价值的全部,那些历经数百年形成的,涵盖著作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在内的现代版权理念对互联网领域依然有效。在这种理念下,专项整治行动可谓正本清源,也是有的放矢之举。 利剑出鞘,形成有效震慑。互联网内容侵权愈演愈烈,非重拳打击不足以剜除毒瘤。应坚决整治自媒体通过“洗稿”方式抄袭剽窃、篡改删减原创作品的侵权行为,规范搜索引擎、浏览器、应用商店、微博、微信等涉及的网络转载行为。将抖音短视频、快手、西瓜视频等热点短视频应用程序纳入重点监管,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加大打击和惩罚力度,切实提高违法成本。一方面让侵权者意识到,肆无忌惮地“洗稿”、抄袭行不通,及时收手才是正途;另一方面鼓励原创者扛起维权大旗,形成维权之风,让侵权者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完善制度,实现精准打击。运动式整治管一时,长治久安靠法律。真正的治本之策,是在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构建起具备可操作性的制度体系,如进一步在法律上界定何为互联网内容侵权,包括降低维权成本,增加侵权成本等,精准打击“一剑封喉”。增强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提升违法成本,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法律持续释放威力,“剪刀手”“搬运工”都会受到触动,心生忌惮;公众日益凝聚共识,对“洗稿”等侵权行为零容忍、不纵容,它们的生存空间就会更加逼仄。 平台担责,推动自律自治。平台既是互联网生态的提供者,也是利益攸关方,理应营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否则必然会遭致法律纠纷和平台被弃的双重挤压。近两年,包括技术层面的比对识别、转载原创文章白名单机制、未获取授权转载会直接跳转到原创文章的分享形式等,都在助力互联网原创内容的保护,但还远远不够。技术上,应升级优化针对抄袭剽窃的检测技术,建立起一套系统完整的原创内容保护库及比对机制;管理上,应承担清理整顿“洗稿”等侵权行为的责任,对违法违规者予以封号、关闭、删除文章等处罚措施,打造良币驱逐劣币的创作环境。 互联网文化是追求创新的文化。追求创新,必须要捍卫原创。原创力量生生不息,优质内容才会源源不断。今天,必须重申原创规则,通过公正处理,对那些不尊重知识产权的个人和企业形成警示。反对“洗稿”,反对抄袭。用法律手段呵护原创的火花,创新之火才会燎原,高质量的原创产品才会井喷,更好地满足人们的文化需求,照亮人们的精神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