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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吴连娣向绩溪法院赠送“执行先锋法律卫士”锦旗

作者: 高辉 编辑:江来国 文章来源:绩溪视窗 点击数: 9241 更新时间:2018/7/11 15:48:29

市民吴连娣向绩溪法院赠送“执行先锋法律卫士”锦旗


    2018年7月10日上午,绩溪县明尚商行负责人吴连娣代表17名申请人,专程来到绩溪法院,将一面写有“执行先锋  法律卫士”的锦旗送到该院副院长胡东陆手中,以此感谢执行干警尽心尽责执行案件。
    2017年8月,绩溪县明尚商行等17名当事人,分别因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等纠纷,将绩溪某钨业公司诉于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欠款共计939939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一直以种种借口不履行义务。
    2018年1月,绩溪县明尚商行等17名申请人陆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展开工作,第一时间向该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督促其履行义务,但该公司不愿履行义务。执行干警便找到该公司负责人,告知被执行人如果不及时履行义务,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其详细讲解了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后果,但该公司负责人仍以各种理由搪塞,一直没有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利用执行查询平台,查询到被执行人在绩溪农村商业银行的账户内有存款,遂立即冻结并扣划。并于今日,将执行款悉数发放给17名申请人,至此,这一系列案件得以圆满执结。(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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