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当前位置: 绩溪视窗 > 文章详情
绩溪法官成功化解一起野外用火烧毁山核桃树案 作者: 胡小萍 文章来源:绩溪视窗 点击数: 9453 更新时间:2018/7/5 11:23:14
邻睦风亦暖 法官化纠纷
绩溪法官成功化解一起野外用火烧毁山核桃树案
种植山核桃是绩溪县农民创收的一条重要途径,甚至是一个普通农民家庭最主要的经济来源。近日,绩溪法院龙川法庭审理了一起因烧毁山核桃树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舒某十年前,在自留山上种植了300株的山核桃树,期间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2017年在山核桃树即将挂果产生收益时,因同村村民胡某擅自野外用火,导致舒某所种的178株山核桃树被烧毁。 舒某和胡某本是邻里关系,此事发生后,胡某没有积极赔偿舒某的损失,从而导致两家矛盾激化。2018年5月,舒某诉至法院,要求胡某赔偿损失。 承办法官秉着“邻睦风亦暖”的初衷,在案件开庭前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进行调解。期间,承办法官分开听取了双方的意见,让他们说出自己的难处。整个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向双方当事人讲述了邻里关系和谐的重要性,并让胡某能够将心比心,体谅舒某的心情。最终,在法官的帮助下,双方当事人以4万元达成和解,既挽回了舒某的损失,又维系了双方的邻里感情。(胡小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