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视窗 网站二维码
绩溪电信
二十届三中全会
钱学森 绩溪视窗 新春走基层
榜样3 360行
当前位置: 绩溪视窗 > 文章详情

绩溪县财政局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工作

作者: 张方 文章来源:绩溪视窗 点击数: 9107 更新时间:2018/3/31 21:19:15

绩溪县财政局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工作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环境保护厅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建[2017]1773号)文件要求,绩溪县财政局积极配合县国土局做好此项工作。

一是将《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文件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二是结合该县实际,出台了《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有关工作的通知》(绩国土资[2018]70号)。通知要求各矿山企业落实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等相关工作。按程序依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注销保证金账户,并将退还的保证金转存为基金,专项用于矿山开采影响区域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优先用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支出。现该项工作正在有序办理中。

 

版权所有 清凉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电话: 18956362188 13865632153 举报不良信息电话:17756398069
邮箱:zgwjxsc@163.com 地址:绩溪县城适之街老凤祥银楼二楼 皖ICP备15023562号 皖公网安备 341824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