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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摆摊位还拒罚 状告小贩被执行 作者: 程本慧 文章来源:绩溪县人民法院 点击数: 9320 更新时间:2017/11/13 11:52:57
乱摆摊位还拒罚 状告小贩被执行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社会管理秩序,营造和维护清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近来,姜某等人未经批准擅自在绩溪县城道路两侧摆摊设点,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上述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向绩溪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姜某等人未获相关部门批准在绩溪县辖区范围内城市道路两侧摆摊经营水果、肉铺,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交通安全造成影响,与文明县城的主题创建相违背。该县城管局对上述行为人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限期整改但未落实到位,故对他们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姜某等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纳罚款,县城管局遂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城管局负责辖区范围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促进城市文明建设。姜某等人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故本院对绩溪县城管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依法决定准予强制执行。(程本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