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当前位置: 绩溪视窗 > 文章详情
报案八年无音讯 追回骗款法可依 作者: 苏 强 文章来源:绩溪视窗 点击数: 9210 更新时间:2017/11/3 19:08:06
报案八年无音讯 追回骗款法可依 “真的吗?钱追回来了?我会尽快过来领!”被害人宋某接到法院电话时,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八年前被骗的钱还能被追回? 2009年12月,诈骗犯范某以销售电脑清洁剂为由骗取宋某38000元。宋某发现后及时于青阳县公安局报案。2016年12月绩溪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范某诈骗案时,发现被害人宋某仍有21000元未被追回,承办法官及时与范某及其家属联系,在做通思想工作后范某家属同意代为偿还21000元。因时隔八年,被害人宋某的联系方式早已变更,绩溪人民法院经多番查找,直至2017年9月29日上午才联系上了宋某,宋某当日便从老家青阳县赶至绩溪法院领取了被诈骗款项。当绩溪法院法官将21000元现金支票交到了宋某手中时,宋某坦言,时隔八年他早已对追回款项失去了信心,是绩溪法院法官的高度责任心和正义行动让他重新对法律产生了敬仰,接过现金支票的他无言以表,连声向法官表示感谢。 (苏 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