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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某年过半百还变身法骗钱再次入狱

作者: 俞晓翠 文章来源:绩溪视窗 点击数: 9370 更新时间:2017/9/14 17:28:37

汪某年过半百还变身法骗钱再次入狱

    汪某,1965年出生,即将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却又一次被送进牢房。经查,汪某曾因犯盗窃罪、诈骗罪,分别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的刑罚。近日,汪某又因犯诈骗罪,被绩溪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4年以来,汪某一直处于无业状态,生活来源依靠借款。汪某与被害人潘某某相识后,自称在政府工作,以帮潘某某申请廉租房需交税为由,骗取潘某某5000元。后以犯事需资金打点中央巡视组的工作人员为由,骗取潘某某20000元。


    2014年11月24日,被告人汪某在明知自已资不抵债且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以虚构做工程急需用钱为由,骗取被害人方某借款60000元。2015年4月23日,汪某又虚构结算工程款需资金打点为由,骗取方某借款19200元。被告人汪某将骗取的资金用于偿还前期债务、利息及日常开销。案发前,被告人以支付利息的方式归还被害人方某人民币约38000元,实际骗取他人人民币合计约662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资金662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汪某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时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俞晓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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