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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法院全体干警学习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

作者: 俞晓翠 文章来源:绩溪视窗 点击数: 9304 更新时间:2017/9/7 6:02:54

绩溪法院全体干警学习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8月28日上午,在干警学习例会上,绩溪县人民法院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了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

    黄大年,中共党员,著名地球物理学家、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生前担任吉林大学新兴交叉学科学部学部长,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7年1月8日因病去世,年仅58岁。5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我们要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爱国情怀,学习他教书育人、敢为人先的敬业精神,学习他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操,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7月23日,中共中央追授黄大年同志为 “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党组书记、院长辛先海在学习会上强调,全院干警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找差距、补短板。一要深刻认识学习先进典型的重要性,静下心学习、沉下心感受,吸收正能量并深入骨髓,要通过自身的努力,不断将这种正能量传递下去;二要切实领会黄大年同志的精神实质,爱岗敬业。近几年来,随着案件数量的不断增长,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作为法官,要深刻认识到肩负的历史使命,不计较个人得失,公正司法,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三要把黄大年同志等先进典型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广大党员干部要身先士卒,清正廉洁,“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充分发挥出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俞晓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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