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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拿错还是偷?绩溪法院庭审视频揭真相!

作者: 胡毓梅 文章来源:绩溪视窗 点击数: 9545 更新时间:2017/8/16 11:59:56

是拿错还是偷?绩溪法院庭审视频揭真相!

    2017年1月14日,余某在绩溪某饭店吃完饭后发现自己的苹果5S手机丢失,便到前台询问服务员,趁着服务员离开之际遂将台上一部苹果6S手机拿走,当晚便被民警抓获。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2771元。案发后,余某将手机退还给了被害人张某。

    庭审中,被告人余某对自己行为辩解称:“我是因为喝多了才在前台把手机拿错了,我没想偷的”。因为故意对于盗窃罪是否成立有至关重要,控辩双方于是围绕被告人的盗窃行为是否具有故意展开激烈辩论。公诉人为证明主张,当庭播放了一段监控视频。从视频中可见,余某在看到手机后,先是拿起来看了几眼便放回原处,随后又迅速将手机拿走并快步离开。法官遂结合其他相关证据认定被告人余某在拿起手机查看后,明知不是自己的手机,仍然将该手机拿走,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绩溪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771元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余某虽然不认为自己构成盗窃罪,对法律存在错误认识,但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整个作案过程,仍属于如实供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余某系初犯、偶犯,盗窃所得赃物被追回,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综合各种量刑情节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苏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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