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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汪某打伤他人外逃被追 作者: 钱浩然 文章来源:绩溪视窗 点击数: 9677 更新时间:2017/4/10 10:42:46
绩溪汪某打伤他人外逃被追 【绩溪视窗讯:钱浩然】近日,绩溪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一年。 汪某曾多次因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2015年4月22日23时,汪某与洪某在某烧烤店内因琐事引发争执,洪某将凳子、啤酒瓶扔向汪某,汪某遂进行反击并与洪某扭打在一起。路人见状后将二人劝开。双方走出烧烤店后,汪某手持店外的啤酒瓶再次击打洪某,导致其头部、脸部多处受伤。经鉴定,洪某为轻伤一级。案发后,汪某因害怕承担责任逃往他处。2016年11月24日,民警在杭州市某出租房内,将涉嫌故意伤害并被列为网上追逃对象的汪某抓获。随后,汪某的亲属代付洪某医疗费用人民币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汪某到案前已被网上追逃,后在出租房内被民警当场抓获,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曾因抢劫受过刑事处罚,具有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本案被害人对案件发生具有过错,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到案后,其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部分损失,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综合各项量刑情节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