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视窗 网站二维码
绩溪电信
二十届三中全会
钱学森 绩溪视窗 新春走基层
榜样3 国家安全教育日 360行
当前位置: 绩溪视窗 > 文章详情

安徽郎溪社区服刑人员陈某勇救落水女获减刑

作者: 文章来源:郎溪县司法局 点击数: 9470 更新时间:2016/12/22 13:19:31

近日,郎溪县司法局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关于减刑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勇救落水女社区服刑人员陈某,作出剩余缓刑考验期予以减免,有期徒刑不再执行的提请。

  2016年5月3日,陈某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浙江省吴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成为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陈某十分珍惜社区服刑机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认真悔罪,遵守法律法规。2016年9月13日下午,陈某在郎溪县郎川大道新时代广场附近的北港河,看见落水女曹某在河水中挣扎,陈某不顾个人生命跳进河里救起曹某。陈某获得由郎溪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颁布的“见义勇为荣誉证书”等奖励。

   此次,社区服刑人员陈某,不顾个人生命救起他人,为社区服刑人员做出了榜样,发挥了社会正能量,同时也是矫正教育回报社会的典型。

 

版权所有 清凉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电话: 18956362188 13865632153 举报不良信息电话:17756398069
邮箱:zgwjxsc@163.com 地址:绩溪县城适之街老凤祥银楼二楼 皖ICP备15023562号 皖公网安备 341824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