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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家丑”必须外扬 作者: 江来国/文 图/网络 文章来源:绩溪视窗 点击数: 9990 更新时间:2016/12/12 20:44:22
“家丑不可外扬”是中国的传统古训。因为家丑是家里的丑事,不体面、不光彩。外扬会损毁家庭声誉,甚至可能会被居心叵测的奸人所乘,导致家庭矛盾进一步激化,从而破坏家庭和谐、团结,甚至导致家庭的破裂,正如人们常说的“夫妻不睦奸人乘,兄弟不和邻里欺”。 然而,最近,绩溪县城里,有一位妇女几个月前被丈夫打断了两根肋骨;近日,又被丈夫一拳头打掉了两颗门牙。而这位妇女就是信条着“家丑不可外扬。是丈夫如妻子所诉说有外遇的不轨行为,还是其丈夫讲妻子啰嗦所致,我们暂且不论,打人致伤就是典型的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
有朋友善意地做其丈夫的思想工作,希望通过劝导让他们和好如初,可其丈夫就是咬牙切齿,坚持自己的错误行为。无赖,在朋友的劝导下这位妇女,终于走进公安机关报案,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其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多少弱者在家庭里受到歧视、虐待,甚至拳打脚踢,挥刀相向致伤致残……
然而就是“家丑不可外扬”的信条,助长那些在家庭中处于强势地位而又侵犯其他家庭成员权益者的私欲和不轨行为,使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长期下去,权益受到侵害的家庭成员心中的怨气就有可能越积越深,以致发生更大的问题,出现家破人亡的惨剧。 因此,涉及家庭暴力和虐待老人、妇女、儿童的违法行为的“家丑”有必要外扬,寻求外助,及时报警,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的今天,我们广大妇联干部、执法人员和农村基层工作人员要做好《反家庭暴力法》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使哪些是家庭暴力的违法行为人人皆知,家喻户晓。让更多的“家丑”暴露出来,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促进那些有“家丑”家庭向健康方向发展,让社会更和谐,更文明!(江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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