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视窗 网站二维码
绩溪电信
二十届三中全会
钱学森 绩溪视窗 新春走基层
榜样3 国家安全教育日 360行
当前位置: 绩溪视窗 > 文章详情

周某考验期间偷食毒品被撤销缓刑

作者: 文章来源:绩溪视窗 点击数: 9459 更新时间:2016/11/3 9:57:13

    小周最近比较烦,好不容易被判处缓刑的他在考验期内吸食毒品,不仅受到了治安管理处罚,还被绩溪法院依法裁定撤销缓刑。
    今年,23岁的小周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提起公诉,由于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然而小周不但没有改过自新,反而让亲朋好友大失所望。8月23日凌晨,尚处在缓刑考验期内的小周正躲在县城某宾馆吸食冰毒,被例行检查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并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及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案发后,办案法官通过社区矫正机关了解到,小周在考验期间内时常夜不归宿,定位手机也常常无人接听,严重违反社区矫正规定。
    法院审理认为,罪犯小周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严格按照执行地司法局的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导致无法对其实施有效监管,更因吸毒被处以治安处罚十二日拘留及罚款,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法院遂依法裁定对小周撤销缓刑。(潘正盛)
 

版权所有 清凉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电话: 18956362188 13865632153 举报不良信息电话:17756398069
邮箱:zgwjxsc@163.com 地址:绩溪县城适之街老凤祥银楼二楼 皖ICP备15023562号 皖公网安备 341824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