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视窗 网站二维码
绩溪电信
伟大的变革
钱学森 绩溪视窗 新春走基层
榜样3 国家安全教育日 360行
当前位置: 绩溪视窗 > 文章详情

乱摆摊位还拒罚 状告小贩被执行

作者: 程本慧 文章来源:绩溪县人民法院 点击数: 9008 更新时间:2017/11/13 11:52:57

乱摆摊位还拒罚 状告小贩被执行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社会管理秩序,营造和维护清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近来,姜某等人未经批准擅自在绩溪县城道路两侧摆摊设点,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上述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向绩溪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姜某等人未获相关部门批准在绩溪县辖区范围内城市道路两侧摆摊经营水果、肉铺,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交通安全造成影响,与文明县城的主题创建相违背。该县城管局对上述行为人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限期整改但未落实到位,故对他们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姜某等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纳罚款,县城管局遂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城管局负责辖区范围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促进城市文明建设。姜某等人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故本院对绩溪县城管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依法决定准予强制执行。(程本慧)


         

 

版权所有 清凉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电话: 18956362188 13865632153 举报不良信息电话:17756398069
邮箱:zgwjxsc@163.com 地址:绩溪县城适之街老凤祥银楼二楼 皖ICP备15023562号 皖公网安备 34182402000138号